强化财政内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保障,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客观需要。浙江监管局监管一处高度重视内控工作,认真贯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实局内控委的工作要求,紧抓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三个重点环节,着力防范业务、管理与廉政风险,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着力促进党建、内控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教育,把好思想总开关,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和我局内控制度,抓在平常,严在日常,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树立内控意识,深刻认识到内控不是束缚,而是对工作和自我的保护,促进党员干部从心底遵从制度,遵守内控,规范履职。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主动作为,按照“规范流程、提升质效、利于操作”的原则,对业务工作全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对工作的定义、职责、重点、流程、时限等要素均提出了清晰具体的工作要求,形成《财政经济运行监控分析工作指引(试行)》和《中央收入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建立覆盖全链条、可追溯的工作体系,为工作提供了标准化、制度化的质量保障。同时,针对业务工作形势变化,要求升级的特点,开展业务流程的跟踪梳理,动态修改完善内控工作指引。
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从政有经,令行为上”,监管一处深刻认识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处室三大类职责履行中,强调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执行内控制度。在中央收入监管工作中,针对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非税收入征缴等重点工作,通过全程留痕的制度设计和初审、复审、领导终审、批复、对账等逐级复核机制设计,确保审核审批质效;在地方财政形势分析评估工作中,构建包含2大板块、5个维度、15个监控事项的标准分析框架体系,通过强化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疑点核证、问题剖析和意见建议的全流程管控,确保分析质量;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跟踪落实工作中,针对税政评估等重点项目,抓住调研方案制定这一龙头,在前期充分摸底的基础上,明确调研目的、重点、步骤、阶段要求等关键要素,确保主体工作严格按程序开展。同时,针对调研工作实际中可能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内控约束有力。
“内控管理师(ICM)”着力解决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业知识不足,内控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的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