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在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是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和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山东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要求,从三个方面着手做好属地中央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中央驻鲁预算单位内控建设走深走实。
一、寓监管于服务,推动强化内控意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策要义。准确理解把握加强内控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深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财政部关于内控核查工作通知要求,及时传达财政部内控委最新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政策要义,突出核查工作重点。二是贯通日常监管,夯实内控基础。结合预算执行监控、内控报告核查及决算审核等各项监管工作,将预算单位内控监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发现驻鲁预算单位内控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预算单位持续加强内控建设,不断夯实内控基础管理。三是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内控观念。主动在预算单位中做好内控指导,加强内控工作宣传,在中央驻鲁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会议上安排预算单位专门就内控管理工作交流发言,在驻鲁预算单位培训班上聘请内控方面专家授课,推动预算单位强化内控观念,逐步提升内控建设水平。
二、聚焦重点环节,做好内控报告核查
一是创新方式,聚焦内控制度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预算单位在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漏洞,推动预算单位结合业务管理要求,有的放矢开展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工作,指导预算单位对有效的内控制度继续坚持,对无效的制度予以调整,防止出现业务工作与内控管理“两张皮”现象。二是多措并举,聚焦核查内控报告。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全面核查各预算单位内控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工作通知逐条比对填报情况并及时与预算单位沟通了解问题,通过上下年对比、同系统单位对比及跨系统横向对比等多种方式综合研判预算单位内控工作短板弱项。三是抓好落实,聚焦内控执行盲点。结合现场监管,用好“穿行测试”手段检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预算、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中脱离内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行为,旨在通过“业务+财务”、“制度+执行”双向印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三、以监督促管理,抓好监管结果利用
一是健全闭环管理机制,督促对照整改。将发现的预算单位内控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清单化”管理,登记监督台账,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推动形成“整改-提升-长效”的良性循环,完成闭环管理。二是提升风险防控意识,系统梳理流程。坚持内控服务于业务的理念,督促预算单位系统梳理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及合同管理等各业务领域的内部流程,认真排查相关风险点,通过每年开展的内控风险评估工作,完善防控措施,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执行监督管理,防止屡审屡犯。强化对预算单位的内控执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关注预决算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关键事项的内部管理,对发现问题定期“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复发生,不断提升内控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