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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东监管局:以查促改 以改促建 全力推进中央驻鲁预算单位内控建设

2021-11-17 14: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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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山东监管局以内控调研为契机,查找指明内控建设漏洞,督促中央驻鲁预算单位整改问题、完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单位内控机制。

  一、 以政策作纲领,深入调研,督促整改

  山东监管局围绕事前准备、现场调研、督促整改三个环节,确保中央驻鲁单位内部控制调研有序开展。认真谋划调研工作,做好事前准备,精心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成立专门调研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对调研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划。现场调研阶段,聚焦预算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经济业务,对事前、事中、事后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全链条穿行测试,与预算单位及时沟通问题,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督促其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调研结束后,第一时间汇总问题,形成报告并及时反馈至预算单位,针对每个问题详细说明,提示应遵循的制度规定条款,督促预算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对内控建设环节不健全、细节不合理的情况也引导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以执行为根本,重视落实,加强监督

  山东监管局紧盯整改落实,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指导,力求提升预算单位内控执行能力,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成效。一是规范内控报告填报。对内控报告填报不规范、缺少审批签字等问题督促预算单位逐条改正,并要求经办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等规定加强学习,杜绝以后年度再出现类似问题,保证内控报告的真实、完整、规范。二是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日常监控,以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实有资金动态监控为抓手,督促预算单位在执行中加强关键节点的控制力度,提高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经办、审核及审批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确保内控制度发挥实效。

  三、以规范为目标,建章立制,全面提高

  立足长远,以规范预算单位内部控制为目标,督促预算单位完善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的内控机制建设,适时进行“回头看”,督促预算单位一以贯之落实内控制度。一是推动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章,按照规定要求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进行业务穿行测试,自查自纠填补内控漏洞。二是严格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合理配备力量,防范风险于未然。三是出台会议费管理补充规定、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聚焦问题多发环节,扎紧制度“牢笼”,切实做到内控规范不仅仅囿于财务部门,切实把内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