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财政部内控工作要求,重庆监管局始终秉持“业务开展与内控规范协同发展”的思路,把内控检查作为推动内控工作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内控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把内控要求嵌入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重要节点,以查促管,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切实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不断提高监管质效。
一、完善内控制度。结合实际修订《重庆监管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同时本着“务实管用、成熟一项、出台一项”的原则,制修订《中共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党组工作规则》《重庆监管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重庆监管局请销假办法》《重庆监管局信息调研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37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资产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严控内部风险;制修订《财政部重庆监管局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操作办法》《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核监管操作规程》《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对国家化肥商业储备补助资金审核监管实施办法》等25项业务操作规程或实施办法,做到重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切实约束和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控业务风险。
二、完善检查规则。在总结5年来重庆监管局内控检查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性、制衡性、重要性、适应性、有效性的原则,制修订《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内部控制检查操作规则》,重点围绕制度流程、保密、廉政、外部四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发现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尤其关注风险事件管理。在此基础上,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切实防范重大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三、全面开展检查。内控检查工作由局内控委统一领导,内控办组织实施,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处室全面自查和内控办重点抽查相结合。各处室设立内控专员,定期梳理工作中出现的潜在风险点,做好日常提醒。内控办每年组建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做到“全面自查年度全覆盖,重点抽查两年全覆盖”。年度重点检查报告要全面评价处室自查开展情况、内部控制总体运行情况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注重原因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处理建议,上报局内控委审议。目前,2021年度全局内控重点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四、强化结果运用。为确保内控检查不走形式,针对检查发现的风险点,局内控委根据风险点类型和影响程度,综合研判形成整改意见,将责任落到处室、落到个人,内控办定期督办整改进度。同时结合近期出台的《重庆监管局综合考核正负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将内控检查结果与处室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年度处室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以此推动制度建设与有效执行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