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打击医疗保障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按照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精神,始终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对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由被动监管变为主动监管,达到内控管理和主动监管相统一。
一是强化对经办机构的日常管理。对经办机构实行周调度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查找经办机构在监管工作中漏洞等手段,着力提升经办机构对两定单位的稽核和监管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经办机构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实现医疗保障部门与经办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制度机制。
二是强化对定点医药服务机构法律监管与协议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手段。围绕自管体系建设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查找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管理不足和漏洞,强化外部监管与内控管理相结合。通过事前预防监控,巩固“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监管高压态势,不断完善医疗保障监管体系,实现源头治理。
三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强化智能监管,借助第三方承担起医保基金监管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推进医保大数据筛查分析与医保数据有效管理,促进基金监管态势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着力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确保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