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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也需要“做减法”

2023-03-16 14: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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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内控 “做减法”的动因

大多数企业的内部控制发展,往往会经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丰富的过程。一些企业经过一段时间基本解决了内控缺失的问题之后,却会面临内部控制过于庞杂的问题,这个时候则可能需要给企业内控“做减法”。企业可能需要考虑对内控“做减法”的典型迹象包括:

1.管理制度(本文“制度”泛指内控体系文件,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管理制度,还包括职责描述、权限指引、流程文件等内容)出现大量重叠、重复甚至相互冲突。例如有一家企业前前后后一共编制了几百项制度,其中围绕行政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就接近10项。

2.大部分员工无法及时有效消化各类管理制度要求。例如在一次企业调研中,该企业由于制度数量众多,大多数员工无法相对完整说出其所在岗位需遵循的主要管理制度,对各项制度所提出的关键要求更是心中无数。

3.纯粹应付性工作开始消耗企业大量的资源。例如有一家企业,由于信息系统本身设计存在问题,导致员工非但无法依赖信息系统完成工作,而且还得用手工方式完成工作(如填写纸质表单)后,再花时间往信息系统里补录数据。

4.一些管理过程所消耗资源超过几乎所有人的合理预期。例如有一家企业,管理高层、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无一例外都在抱怨企业的报销流程过于繁琐。

结合上述迹象,企业内控“做减法”的动因可以归纳为如下两个方面:

1.提高效率。庞杂的内控体系会无谓消耗企业资源,需要通过“减法”消除内控体系中的冗余,提高企业整体执行效率。

2.突出重点。庞杂的内控体系会让企业成员难以判断究竟什么是企业的管理重点,需要通过“减法”促使企业资源聚焦于重点风险、重点领域。

二、企业内控“减法”的类型与措施

根据是否涉及对控制措施本身的调整,内控“减法”可以划分“形式减法”和“实质减法”两类,并将采取不同的措施。

(一)形式减法

“形式减法”主要体现为对企业制度体系进行梳理,在减少数量的同时提高制度的逻辑性、易查询性、易读性。“形式减法”的具体措施包括:

1)对生效制度进行整合、重分类或重分级,消除重复、冲突并提高逻辑性,如一些企业明确提出“企业一项业务活动应遵循唯一制度”要求。

2)对无效的制度及时进行废止。

3)将非制度形式管理要求(如企业各类《通知》中所提出的管理要求)及时整合至管理制度。

4)根据需要形成管理制度辅助工具(如指导手册、解读文件等),帮助企业人员理解制度要求。

整体上,我认为企业管理要求不需要面面俱到,管理要求也并非都需要形成制度形式。企业通过有效实施内控“形式减法”,通常能够大幅度减少员工需要掌握的制度数量及内容,在提高制度使用效率的同时,也能够帮助员工正确感知企业内控重点。

(二)实质减法

“实质减法”则不仅仅体现在形式上,同时会对管理活动及配套资源进行简化。 “实质减法”的具体措施包括:

1)在风险评价基础上识别无效或低效控制措施,从控制要求、职责配置等方面进行简化。例如,某企业对各类存货采取基本相同的出库审批流程(最终审批权限通常到副总层级),虽然在整体上实现了存货规范管理,但在一些低货值品类存货(如低值易耗品)领用上则显得过于呆板。经过评估,企业决定在存货分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别的存货采取不完全一致的审批权限,其中低值易耗品领用在不突破预算的前提下,审批权限下放至部门。

2)将控制过程调整为关注结果,即在不影响实质性管理输出的前提下允许灵活变通。例如,某企业在销售部门招待费用使用上,历史上通常采取事前报批的方式(即销售部门先报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因操作困难、效率低下,销售部门和审核审批部门怨声载道。经过探讨,企业后来调整为在满足合规要求(如不能踩“商业贿赂”红线)的前提下的绩效挂钩预算控制方式。

3)重新梳理流程,采取关键控制点的合并或集中、串行流程调整为并行流程等优化方式。例如,某企业通过将项目实施方案及对应关键合同条款草案同步评审的方式,显著提高了项目评审流程效率。

4)评估特定控制措施是否满足企业现实条件,如不满足应先采取措施满足条件,在此之前暂停实施。例如,某企业发现某信息系统尚不具备运行条件,果断决定暂停上线,在恢复原有操作流程的同时,通过加强员工培训、系统反复调试等手段,最终实现了新系统的有效上线运行。

三、内控“减法”成功因素

内控“减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企业真正有效执行则还需要具备一系列的关键成功因素。

(一)健全制度管理规则、提升制度使用友好性

首先,企业应通过健全管理制度的立项、编制、审批、下发等程序,从前端降低形成制度冗余的概率。我国很多企业正是因为缺少对制度体系自身的有效管理,才会不断从“关键制度缺失”一个极端走向“制度泛滥”另一个极端。例如一家企业,对于贯标要求、上级检查后整改要求、领导会议强调要求等,几乎统统采取新增管理制度的方式来应对。虽然在形式上确实响应了各类要求,但在实质上直接导致企业制度体系严重混乱。

其次,建立持续的、可操作的制度优化规则,确保管理制度本身处于不断的被评价、被优化的过程之中。简化内控要求本身面临“政治不正确”的风险(简化了,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在充满官僚气息的企业,即使针对显而易见的冗余控制,也不会有人去推动实施“内控减法”,因此企业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价及决策机制,针对关键结论能够一锤定音。

最后,企业在保证管理制度规范性、严谨性的同时,要提升管理制度的易读性、易查询性,提升制度使用友好性。制度管理相关内容,可以参考本公众号历史文章《企业管理制度要落地,先解决这几个问题!》

(二)落实风险导向

一方面,无论是内控“加法”还是内控“减法”,都应该以风险为导向。应围绕风险评价现有控制措施的必要性、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简化内控,即内控“减法”不应以重大风险失控为代价。

另一方面,在保持风险控制效果不受重大影响的前提下,企业应积极寻找效率更高的控制手段。例如在很多情况下,与其持续增加控制环节(如增加某工作事项的审核岗位数量),不如通过绩效考核手段“压实”现有审核人员的审核责任,提高审核质量。

结语

保持良好的新陈代谢是维持机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企业内控既不能止步不前,也不能只加不减。及时“减掉”不合时宜的控制措施,提升效率并实现管理聚焦,应成为优秀企业的核心能力。做到这些,企业需要具备务实的管理文化,企业全员能够实事求是的评价内控实际效果,并持续动态的对内控体系进行调整。来源:综合互联网, 冯博内控正经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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