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监管局召开局内控委会议,专题学习刘昆部长在《中国纪检监察》上发表的《以高度政治自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化财政内控建设》署名文章,并结合浙江局在财政内控工作中取得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存在的问题短板,对持续推动内控工作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
一是持续提升内控意识。不断强化深化财政内控建设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理念新要求的客观需要;是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内生需要;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有利保障;是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的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提升做好内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好每一道风险“关口”。
二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内控制度完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内控制度评估,主动根据内外部风险、环境变化,以及新业务、新制度的要求,制(修)定内控操作规程和相关配套制度,做到一般性问题,累积后一段时间内修订,原则性问题,及时修订,新业务实践一段时间后,及时制定。更加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既要能管住重大风险,也要避免因无法落地执行而产生新的风险。
三是持续用好改的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好自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深入剖析原因,尤其关注是否存在制度漏洞、内控设计和运行缺陷等,将2021年发现的问题在2022年的工作中重点解决,持之以恒堵塞漏洞,减少风险隐患。
四是持续强化内控执行。层层压实内控责任,对重要业务、关键岗位和高风险领域要突出“严”的工作要求,时常予以强调,绷紧内控这根弦。内控办及时摸排情况,零敲碎打,堵塞漏洞。各处室根据业务运行实际,坚持抓小抓早、防微杜渐,主动开展自查评估。同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及时向局内控委报告,确保对重大风险应急处理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内控管理师(ICM)”着力解决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业知识不足,内控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的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