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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前的尽职调查

2024-06-26 13: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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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作为重要的经济活动主体,经常与各方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合同的法律纠纷案件增倍增长,合同纠纷增长的因素除国家政策、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国际政治环境、规则等发生变化影响不能履行外,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可撤销或可解除及无效的情形也普遍存在,所以企业在签定合同时,应履行尽职调查这一项重要工作,做到把风险降低到最低防患于未然。

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风险有:

双方签定的合同被解除或撤销;

双方签定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合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双方在签订合同应做到:

1

识别合同主体适合性问题

审查合同签约主体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企业资质、许可证,涉诉、征信等 情况,综合研判合同主体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有授权委托书,是否办理项目立项、项目审批等手续问题。

2

识别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审查合同项目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与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冲突,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审查合同标的物是否具有合法性,合同相对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是否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禁止流通转让交易及不予审批的情形。

3

审查合同条款合理性

识别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识别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一方是否过渡扩大权力,条款不具有公平性;

识别权利与义务约定不明确,履行合同易产生的法律纠纷点。

案例1:工程承揽合同的签订

    朋友近期开设了一家装潢工程企业,经由他人引荐,获知某企业有一项建筑工程项目即将对外发包,朋友对此商业机遇充满期待,随即热切地与对方展开了关于工程承揽的商谈,并着手草拟工程承揽合同。然而,在对方提出的标准合同文本即将签署之际,朋友展现出审慎的商业意识,决定寻求外界意见以验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他遂致电于我,请求帮助审核合同内容是否存在隐患。

    我首先并未直接审查合同条文,而是向朋友提出了几个关键性问题,内容如下:

    1、该工程项目的合同金额是多少?

    2、承包方在入场施工时是否需要预先垫付资金?

    3、工程款项的结算模式是否依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来进行?

    朋友回复称,该项目的合同总额为300万元,要求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并入驻工地后,先行垫资30万元,后续的款项支付则依据工程的推进情况分期结算。

    基于此信息,我向朋友建议,暂不深入分析合同细节,而是请他提供发包企业的准确名称,并告知他我将进行必要的背景核查,之后再给予反馈。这一系列行动旨在确保合同的可靠性和此次合作的稳妥性。

    在对发包企业进行了详尽的征信调查及法律诉讼记录审查后,我发现该企业征信评价不佳,并存在五起关联的法律诉讼风险案例。这些初步调查结果直观地揭示出,若签订承包合同,最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便是发包方无法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即存在履约能力的严重疑问。深入分析合同条款,承包方被要求在项目启动之初即垫资30万元,这一安排明显偏离了行业常规做法——通常情况下,发包方应在工程初期向承包方预付部分材料费用,随后依据工程实际进度逐步结算。鉴于发包方存在的支付能力疑虑,承包方的前期垫资极有可能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尤其是在考虑到该企业背负多项诉讼、财务状况堪忧的情况下,其是否有能力忠实执行合同约定更显存疑。

    基于上述分析,我当即致电朋友,明确建议放弃此工程项目,理由在于合作风险极高,极有可能因发包方无法按时按进度结算而迅速引发法律纠纷。这一决策过程强调了在合同签署前夕进行周密尽职调查的重要性,此类预防措施对于识别并规避潜在合作风险、防止经济损失至关重要。盲目自信与轻率决策在此类商业活动中应严格避免,审慎评估、基于数据与事实的决策才是保障企业利益与长远发展的正确路径。

    在建筑行业实践中,转包与分包现象颇为普遍,尽管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将工程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但违规转包分包行为仍屡见不鲜。此类行为中,合同双方的签约主体若不符合法定要求,所订立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即便已签字盖章,其法律效力亦荡然无存,进而使得合同当事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庇护。司法实践中,因违反规定进行非法转包、分包而引发的合同纠纷,常导致合同被法院撤销或确认无效,案例比比皆是,此处虽未详述具体实例,但必须清醒认识到,通过非法转包、分包给无资质主体,或从事出借资质、提供挂靠等违法行为以谋取不当利益,实则潜藏巨大的法律风险。

鉴于此,企业在参与或执行转包、分包活动时,务必强化合规意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在签订任何转包或分包合同之前,应彻底审查承包方或分包方的资质证明,确保其具备法律规定的作业资格,此举旨在从根本上规避潜在的法律责任与连锁反应,防止因合作方资质瑕疵而无辜牵涉进复杂的法律诉讼,最终导致企业声誉及经济上的重大损失。简而言之,增强合同审查的严谨性与合法性,是预防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关键策略。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遵循公平正义与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均衡体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确保法律责任上的对等性,从而构筑起公正合理的契约关系。然而,在实际商业操作中,存在少数商家为追求最大化利益并规避自身责任,而在合同条款设计上采取不公平手段,具体表现为过度放大自身权益,同时缩减或模糊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旨在为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预先构建有利的诉讼立场。鉴于此,当合同条款显示出权利与义务的明显失衡,尤其是当一方极力强调其权益享有而淡化或忽略应承担的义务时,当事人应保持高度警觉,审慎对待,并积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介入,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与风险评估,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案例2:商业场地的租赁合同签约

一位企业主通过中介引介,于2023年6月与海南某著名旅游区酒店(甲方)签署了租赁协议,内容涉及酒店二楼若干房间及相连的600平方米露天平台,用以创办一家集酒吧与餐饮服务为一身的商业实体。该租赁合同明确了一年期租金为60万元人民币,并在第十二条特别载明,甲方授权企业主(乙方)根据自身设计方案,在所述平台上建设必要的经营设施,同时由乙方与相关政府机构进行沟通协调。若协商未果,甲方同意在两个月期限内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额租金,双方据此解除合同关系。签约完毕后,企业主径直将60万元租金汇至中介,中介随即完成了向甲方的资金转移。企业主随即依据既定设计蓝图启动了构筑物的建造工程,直至两个月后工程接近竣工阶段。

        之后,当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莅临现场,并向企业主下达了关于限时拆除上述构筑物的通知,因其未获得合法批准。仅一周之后,该位于租赁平台上的经营辅助设施建设(构筑物)即遭遇了法定拆除处置。在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无意中透露,该场地在2021年亦有一租户因相似原因遭遇构筑物强制拆除的情况。

        此次拆除行动导致企业主在构筑物建设上的50万元投资化为乌有,原定的经营计划因此被迫终止,项目无法按预期推进,最终流产。鉴于此,甲乙双方围绕租赁合同的解除及由此产生的投资损失赔偿问题,展开了持续且激烈的争议。

1

双方争执要点:

企业主(乙方):甲方租赁场地不能按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第十二条约定使用,应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的60万元租金,并承担平台被拆除的设施损失50万元。

酒店(甲方):就乙方租赁场地的具体经营内容,甲方方无权干预,亦未曾获知其确切经营项目。因此,对于乙方在平台上构筑的设施因故被拆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认为这超出了自身的责任范畴,不应承担责任,拒绝退还乙方已缴纳的60万元租金,并明确反对承担任何因构筑物拆除而导致乙方的损失。同时,甲方正式要求乙方继续遵守并执行租赁合同的各项约定,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与双方权益的维护。

2

案件细节:

        显而易见,审视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文件后,合同条款在权利与义务的设定上并不均衡,乙方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鉴于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以协商解决分歧,转向司法途径的可能性增大,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或将成为诉讼中的一大争议焦点。

        从合同既定的条款分析,乙方(企业主)在潜在的法律纠纷中似乎处于下风。为了扭转这一不利态势,我建议和乙方一同前往租赁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旨在搜集可能的有利证据。

        现场考察时,我们发现除了构筑物拆除后的残迹外,平台的一侧新增了300平方米的太阳能装置,经询问得知,这些设施并非乙方安装,而是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设的。我立即意识到,这一行为不仅是对乙方使用权的侵犯,更是甲方意图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有力证据。尤为重要的是,乙方已全额支付了一年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平台的使用权理应归属乙方。甲方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租赁物状态,构成了对合同精神的违背,为我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提供了坚实依据。

        进一步调查中,综合执法局在拆除构筑物时提及的以往拆除记录引起了我的重视。通过追溯历史记录,我发现该租赁场地早在2021年便因违法搭建构筑物而遭受过强制拆除,这一事实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披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甲方负有向乙方全面、真实披露租赁物相关信息的义务,其隐瞒场地历史拆除情况及禁止搭建构筑物的规定,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剥夺了乙方的知情权与合理选择权,为乙方索赔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基于上述证据链,我方得以确立甲方的过错责任,其未尽到告知义务,理应为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充分准备证据材料后,我代表乙方正式向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力求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诉讼请求:依法解除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判令被告退还原告租金60万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50万元。

3

案例总结

本案例是一个典型的签约前未履行尽职调查事件,我们可以总结,合同签约前的尽职调查是投资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步骤,投资方采取尽职调查,不仅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目标企业,还能够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这一步骤的核心就是进行风险控制,通过尽职调查,投资者可以发现目标潜在的风险,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此外,尽职调查还能帮助投资者发现目标企业或目标项目的真实价值,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业务运营、市场定位等方面深入分析,为投资方案设计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