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监管局全面贯彻部党组决策部署和部内控委工作要求,紧盯财政部业务综合考核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采取“四个注重”,扬长项、补短板,持续提升内控工作效能。
一是注重学习教育,强化内控意识。全局全年召开内控专题会议3次,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内控办)2023年工作要点》,深入领会内控要求,准确把握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检查核查工作流程专题培训,提升检查核查质量控制和规范性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内控知识应知应会测试,督导全局干部熟练掌握财政部内控制度和相关内控办法,熟悉局内各项制度规定。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巩固内控基础。组织局内各处室认真梳理现有工作职能,结合新增工作授权和最新工作要求,以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为目标,持续推动内控制度“立、改、废”工作。包括新建《重大问题财政监管闭环管理办法》,实现日常财政监管与财会监督的有效对接;新建《财政部辽宁监管局预算执行监管协作管理办法》,会同有关单位规范开展对属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的联合监管等。
三是注重过程控制,规范权力运行。在不断健全制度体系的同时,按照财政部内部控制要求,为各项工作制定相应内控操作规程,对权力运行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包括:编制工作流程、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示工作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等。结合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动,组织各处室全面更新岗位职责说明和工作报告关系,完善权力运行责任制和追究机制。以强化任务落实为目标,建立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导跟踪机制和处室重点工作研究部署机制,保障权力运行规范、通畅。
四是注重自查自评,检视内控效果。全局每年开展一次常态化内控检查评价工作,由局内控委会议确定检查评价的基本方向和重点领域,局内控办具体组织实施。2023年全局内控检查评价工作,主要聚焦财政部授权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处室内部运行情况、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营商环境建设四个方面。通过内控检查评价,全面检视了全局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度和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同时,加强对内控检查评价的成果应用,切实将内控检查成果转化为内控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