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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合规、内控、风险相关政策的几点理解

2023-03-14 1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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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去年下半年,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近日,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8号通知文件),合规、内控、风险的政策近些年发布频繁。在多数国企的集团公司,已经进行了合规工作的开展,或持续了多年的内控和风险工作,但如何通俗的理解,进一步深入落实,让合规、内控工作发挥出效果,仍存在诸多疑问。我们从相关政策的历届发布过程,以及重点方向要求,或许能更加理解合规、内控、风险工作为什么要做,是在做什么,怎么深入做。

疑问一:内控、合规工作是不是一阵风,过了这一阵就不重要了?

从工作的重要性来看,属于长期的重要工作。2020年印发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文件,将合规、内控、风险工作,共同纳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领域。在2016年的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制度建设属于“两个一以贯之”的方向之一。2023年2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指出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主要考虑要抓好三个方面,其中之一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合规、内控、风险工作属于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措施之一,重要性不言而喻。

从日常运行机制来看,持续内控、合规工作改进机制才刚开始启动。2006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8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8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都属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探索性特征,不属于《立法法》所定文件范围。虽然在2018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都提到要进行审计和监督,但过去十多年审计部门没有更高级别法律效力文件可依,来促进合规、内控、风险工作的开展。2022年10月,国资委发布部门规章《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这样对于合规、内控、风险的审计工作开始具有坚实的依据。例如,按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如果不进行企业制度管理,如果决策事项上会前首席合规官不审核签字,属于违反部门规章行为,性质开始变化。办法的发布,使得合规、风险、内控工作,得以开始坚决地进入建设、评价、改进持续发展的循环。

疑问二:内控合规工作,就是建立一套手册吗?核心是做什么?

依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合规、内控、风险工作都属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内容,核心目标是如何建设好企业制度。依据国资委与内控相关的2012年的68号文件,2018年的101号文件,都提到内控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制度管理放在了首位。依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制度管理直接列为一章,并放在首要位置;合规管理改进的方法包括完善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之所以出一套手册,是因为在目前企业的制度管理水平下,制度覆盖率并不高,很多核心业务和决策事项都缺失制度,所以暂时以手册临时进行框架性说明和规范;而外部法律法规,一般都是散点化的要求,未按业务执行过程进行描述,所以企业需要进行合规手册或指引的编制,实现按流程进行提示法规要求。

手册很重要,在一定时期起到弥补制度的作用,但手册也是阶段性产物,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对于制度比较完善的部门,手册和制度会造成在部门维护两套制度体系的问题,在目前提质增效的大背景下,手册需要考虑如何融入制度,实现与制度一体化,以减少管理工作量。手册编制不是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部和根本目标,体系建设过程中,如何推动制度的完善,提升制度覆盖性、可操作性、指导性,促进制度的落实才是关键工作和根本目标。

疑问三:内控、合规、风险有什么区别,是不是风险管理最大?

很多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者会问到这个问题,很多咨询公司也会说,风险管理最大,是国际上盛行的规则,应主导推进风险管理。但是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无论是内控、合规、还是风险工作,他们同属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领域,最终的目标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这三个工作有区别,但他们的区别与他们的共同目标相比,可以忽略。讨论区别,不如讨论如何实现其共同目标——如何完善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需要注意,在内控、合规、风险工作过程中,《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或ISO要求,是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在具体工作工程中,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权威性还是有差别,如果存在具体冲突,注意文件效力的顺序。

疑问四:应该实现风险指标的自动监控?

风险指标的动态监控,一直是治理和监督领域人员的理想目标。2011年国资委在风险管理工作通知文件中,提及到“逐步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实现对重大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在2022年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时,这句话变化不大。因此,我们更多理解,这句话目前整体上仍属于原则性要求。监控工作自动化,来源于信息化基础工作的完善。目前来看,我国所有行业中,金融业、通讯业属于信息化暂时领先的行业,对于其他行业,仍属于需要亟待推动信息化基础建设阶段。2020年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急迫性和压力可见非一般。在大部分企业,实现指标监督,应考虑先手工做起,等待基础信息化覆盖率提升后,才能逐步实现自动化监督。

疑问五:8号通知文件有什么新要求?

8号通知文件属于国资委每年发的例行文件,从文件整体内容上,这几年基本没有太多新的要求,仍是在持续履行101号文件,或者更早的68号文件。这次变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向党委汇报,二是制度建设摆在了风险防范的前面,更注重制度管理。而这两个重点的变化,体现了对2016年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的落实,是新一轮深入国企改革的主要工作之一。因此,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需要注重党委前置决策流程是否清晰,与决策相关的流程和制度是否完善;注重核心业务是有制度指导,制度是否将流程步骤覆盖全面,权责边界是否清晰,即是否“管理制度化”,是否“制度流程化”;注重是否有制度管理,推动制度建设。来源:综合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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