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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如何优化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这四点要做好!

2022-11-11 14: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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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列为核心和首要改革任务,以程序为导向转向以优质优价结果和用户反馈为导向,在政府采购活动最新制度设计中嵌入了大量需要依托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解决的环节,以此倒逼采购人建立健全或更新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体系。在改革纵深推进的今天,采购人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内控工作呢?笔者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用制度管“人”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好的制度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制度缺失则导致权责不明、人员缺位、管理失序、控制失效。落实好采购人主体责任首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改革和政策要求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采购人应当以“分级授权、分岗设权、分事行权”为主线,以优质优价采购结果为导向,贯彻改革精神、落实改革任务,进一步梳理在政府采购实施中的主体权责,从加强归口管理、科学设置岗位、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强化风险防控、配备专业人员队伍等方面建立并更新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优化采购控制环境,形成“谁采购、谁负责、谁尽职”的制度落实机制,提升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效能。

用技术管“采” 优化全流程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直接面向市场的重要经济活动,同样承担着“减流程、降成本、提时效”等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加速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实施进度,各地通过搭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实现不见面交易,并强调全流程、全方位覆盖,因此,采购人要适应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及多变性要求,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融入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综合运用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技术等,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鉴于信息化系统单向性和不可篡改性,使得环节之间环环相扣、依序相承的特点更加明显,采购人必须系统性梳理政府采购所有流程,优化流程衔接。利用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前端与预算系统对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约束和精细化管理,实现“无预算不采购”;中端强化“无系统不交易”,实现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审查、采购计划申请、委托代理、确认采购文件、推荐采购人代表、参与开评标评审、起草和签订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评价、采购信息统计等全流程电子化;后端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落实“无编码不支付”,实现政府采购从预算、计划、执行、合同、支付的闭环管理,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用需求管“标” 防范化解采购风险点

风险评估识别是内部控制工作的风向标,纵观政府采购工作中面临的各种风险,都与采购人需求管理不到位有关。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背景下,采购人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重点也应随之发生变化,由过去更加关注政府采购交易过程的合规性向注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管理转变,特别是要重视处于源头的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要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建立需求“调查-确定-编制-审查-监督”的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将需求管理制度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内控制度,强化对采购需求的一般性审查和重点性审查。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确定需求和实施计划时,要提前研判采购过程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如国家政策变化、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预算项目调整、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采购失败、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等,针对风险可能发生的环节、影响程度,提出相应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用评价管“控” 问题导向促整改提升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评价缺失,导致政府采购工作问题频发、采购绩效较差、质疑投诉率不断上升,随时存在责任风险、廉政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成为审计、纪检监察关注的重点内容。因此,采购人要重视政府采购内部监督评价工作,成立专门的内部评价小组,构建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定期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开展评价,建立良好的评价反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以评促改,提升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水平,将风险化解于未有之时。



内控管理师(ICM)”着力解决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业知识不足,内控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的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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