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庆元县以政府资金风险防控为主导,将内控建设与落实融入县委巡察、审计、财政监督等工作中来,实现多部门共推内控建设,共同压实内控落实。
一是升级监督合力,用好多种监督方式。2019年以来,建立纪委、财政、审计参与的三部门协调联动内控检查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检查事项、分享检查成果。每年年初,三部门根据各自检查要求,制定内控检查工作计划,确保对重点资金单位的检查每年全覆盖,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检查“三年一覆盖”。同时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既保持了检查的力度,又减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负担。2021年,重新修订《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由三部门协调联动内控检查机制升级为纪委、巡察、财政、审计、国资办五部门共同参与检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重点单位“一年一覆盖”,其他单位“三年一覆盖”的检查要求,统一检查内容和口径,统一梳理检查单位,堵塞监管漏洞,确保监督不留死角。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督职责。以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要求单位会计出纳应每月开展对账工作,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求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财务专项检查;要求财务分管领导需对财务印鉴管理、银行对账情况等每季度开展抽查;要求内控分管领导应每年组织开展财务大检查,并将内控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等。财务大检查及内控检查报告、自查表需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给单位主管部门、财政业务归口科室及本单位的派驻纪检组,单位财务检查情况将列入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的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主体责任。2021年度,县属146家单位全部上报了内控自查报告和自查表,通过自查的方式,增强了各单位内控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了内部监督检查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建设。
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内控长效机制。监督检查的后半篇文章是落实整改。内控检查后,检查单位以巡察整改函、审计报告、检查通报等方式要求被查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检查存在的内控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2019年至2021年,三部门共开展内控检查312个单位,针对检查中集中存在的内控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共196家单位的262条内控问题得到整改,进一步加强了部门单位的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切实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资金风险防控环境提供保障,确保政府资金安全运行。
内控管理师(ICM)”着力解决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业知识不足,内控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的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