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为核,形成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情况变化,全面梳理各项业务和风险点,修订制发了新的内控基本制度和3个专项风险内控办法。二是每年部署各处室(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对内控操作规程进行补充完善,减少内控制度与工作实际不相符,风险定级不合理等问题,2020年组织全面修订。三是结合内控检查和考评实践,2021年修订了内控检查办法和考评办法,进一步优化检查方式和考评指标,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内控从“立规矩”向“见实效”转变。
二、坚持以内控制度执行为翼,形成常态化的内控检查考评机制
一是每年组织各处室(单位)于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内控自查、自评工作,实现内控自查自评全覆盖。二是截至目前,已完成对29个处室(单位)的内控检查,并实现了对有预算管理职能处室检查全覆盖。三是组织对29个处室(单位)检查考评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关注审计、内控检查频繁出现的预算管理方面问题,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对未及时报送整改材料、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扣分。四是在去年内控考评取得实效的基础上,今年将考评重点投放在“预算业务类”的11个处室上,针对预算业务特点,设计5大项、80小项的考评指标,以考评促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坚持以内控成果运用为翼,形成内控促改革、强管理机制
一是抓内控检查成果运用。通过内控检查、整改“回头看”等一系列动作,在全厅范围内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大检修”,进一步强化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审核督促,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同时,内控检查成果在厅内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重点巡查工作中得以运用。二是抓内控考评结果运用。通过在内控委会议上通报内控考评得分、在厅内通报内控考评结果、将考评结果作为厅内处室(单位)年度各类评优评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等方式,进一步传导压力,营造良好内控环境。三是抓防范外部风险成果运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推动省直部门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自查,并对部分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发现问题以风险提示函方式反馈厅内相应处室(单位),通过以点带面、以面带全,防止外部风险向财政内溢。
“内控管理师(ICM)”着力解决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业知识不足,内控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的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