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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四个强化”深化 全流程监管 推动内控核查走深走实

2026-09-09 08: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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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是保障单位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强化财会监督、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江苏监管局坚持系统观念,建立健全全周期穿透、多维度校验、闭环式问效的监管模式,事前精准预警、事中深度核验、事后系统治理,切实提升在苏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及内控报告编报核查工作质效。

  一、强化分析研判,实现非现场精准锁定 

  依托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建立“历史比对+横向印证”的深度预审机制,通过双线画像,精准识别风险,确保线上核查全覆盖、线下核查有重点。一是深化政策把握。组织核查人员围绕内控评价指标体系、审核指南等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梳理以往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以老带新,结合案例交流审核经验,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精神的学习,关注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试点工作范围的单位,明确工作流程,突出工作重点,统一核查口径。二是强化纵向比对。系统梳理被核查单位以往年度的内控报告,积极构建有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每年的评价核查结果,持续优化评价指标参数、丰富预警规则,绘制关键指标的变化趋势曲线,对评价得分大幅波动、内控风险等级异常跳档的单位进行预警标记,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三是加强交叉印证。横向核对内控报告与部门决算、资产年报、政府采购执行信息等多源数据的勾稽关系,排查数据口径不一致、逻辑链条断裂等深层问题。在此基础上,生成“单位疑点画像”与“风险热力图”,明确标注佐证材料相关性存疑、制度更新滞后、风险评估覆盖面不足等具体疑点分布,形成“一家一策”的非现场核查底稿。 

  二、强化穿行验证,推动现场核查纵深突破 

  采用“正向溯源、逆向倒查、横向关联”三步穿行工作法,综合运用查阅佐证材料、调研访谈、穿行测试等方式,围绕内控机制是否“真建真用”开展实质性验证。一是开展正向溯源。从单位内控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风险评估报告等决策文件出发,强化控制测试,跟踪核查内控工作部署是否有效传导至业务末梢,检查风险评估结果是否真正嵌入业务流程再造、制度更新修订、岗位职责调整等具体管理动作,严防制度“挂在纸上”、内控“流于形式”。二是做好逆向倒查。从具体经济业务末端结果反向追溯内控审批链条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如,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大额支出、采购合同、资产处置等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样本,逆向核验相关审批节点是否实质履行、关键岗位是否有效分离、内控信息系统是否实时留痕,以此验证日常执行层面是否存在绕过内控环节、事后补签补录等突出问题。三是注重横向关联。将巡视、审计、财会监督等外部监督已发现的内控问题清单,与单位本期整改台账进行逐一比对,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地见效、同类问题是否反复发生、关键控制点是否有效等,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存在“纸面整改”“数字销号”的事项进行追溯验证。 

  三、强化过程管控,保障内控评价客观公允 

  通过设置“三维标尺”,全面审核评价打分环节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确保评价结果能真实反映单位的内控建设水平,为评价结果运用夯实基础。一是看评价流程是否规范。重点关注单位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形式方式、参与范围、内部审核程序是否符合制度,看评价口径的一致性,特别是重点关注不同单位、不同年度之间同类问题的扣分尺度是否保持一致性,防止选择性从严或人为放宽,确保通过评价,有效提升内控设计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二是看评价依据是否充分。关注每项得分是否均有对应的佐证材料支撑,评分说明是否翔实具体,杜绝凭空打分、印象给分,特别是对加分事项是否严格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专题座谈等形式,对加分项目逐条核实其真实性和合规性,防止以加分对冲实质性扣分问题,切实通过评价,有效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三是看评价效果是否一致。重点看得分结果是否与实际相符,核查组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开展独立评估,相关结果与评价得分进行比对,反向倒查评分环节是否存在标准掌握不一、人为干预等问题,督促单位及时校准调整。通过将分散在各环节的实质性验证结果集中映射到“评分”这一核心量化标尺上,实现从“形式合规”到“实质公允”的校准闭环,保障内控评价的权威性和可比性。 

  四、强化治改并举,构建全链条长效治理闭环 

  坚持查问题、促整改、建制度一体推进,建立“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机制完善-回访复核”完整治理链条,实现监督成果长效转化。一是紧盯问题整改。针对核查中发现的内控短板,逐条细化问题清单,深挖制度漏洞、履职缺位、流程管控不严等深层诱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与责任人员,精准下发监管提示,压实单位内控主体责任,督促其立行立改、限时销号。二是注重跟踪问效。落实整改跟踪销号机制,建立动态整改台账,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部门预算常态化监管内容,定期开展“回头看”,严查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表面销号等形式主义行为,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推动内控建设由“形式合规”向“实质风控”转变。三是强化政策宣贯。依托核查案例做好业务指导,定期整理典型内控风险案例,做好情况通报。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业务答疑,特别是加强对系统单位的调研指导,纠正部分单位重制度搭建、轻日常执行的惯性思维,强化人员内控责任意识,引导各单位将内控嵌入预算编制、项目实施、资产运营等全部业务环节,从事后被动处置风险转变为前端主动防范风险,把内控体系转化为刚性约束,守住财政资金安全、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