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拟定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将本单位各项收支、资产、债权债务、净资产全部纳入单位账册进行核算和监督,不得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
4、汇总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审查核定部门和下属单位年度预算和决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5、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计划,依法对单位各项收支进行会计监督,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6、负责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全面反映单位债权、债务真实情况。
7、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8、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9、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往来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10、负责政府采购资金预算申请审核,资金及质量保证金的审核和收付工作。
11、负责单位各项专项经费、项目建设资金的收支和审核,做到专款专用。
12、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13、对下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资金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4、接受并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单位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单位及本系统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单位及本系统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单位及本系统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反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单位及本系统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非税收入收取上缴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开展本系统所属单位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拟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细化控制措施。
6、审查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与财务会计有关的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配合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及其他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部门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单位(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单位(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主办业务会计岗位职责
1、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及时编制年度及月份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单位、本系统及其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负责对财务支出等各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
5、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本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提请处理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单位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缴款项。
6、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单位及本系统的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7、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各种会计数据和资料。
8、不得兼任出纳岗位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严格坚持和执行国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现金管理、银行结算和公务卡结算等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3、严格按照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准确开具或复核非税票据,记录、核对应上缴财政的各项非税收入,及时申请拨回各项事业收入、暂存款等资金。
4、付款时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审核审批的合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资金收付记账凭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等日记账。
6、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及时上报单位领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8、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9、承办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审核岗位职责
1、协助审查本单位(本系统)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稽查和复核本单位各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和准确。
3、定期抽查核对各类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检查工作。
来自:榕树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