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预算政策, 事业单位有三种类型的: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虽然资金来源各有不同, 各事业单位都必须加强内部会计控制, 开源节流。长期以来, 受各种因素影响, 很多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本身不健全, 存在着制度执行过程中权责不清、监管不利、财务收支失控、会计核算混乱及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财政体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但问题的根本则是单位内部控制薄弱, 是内部控制失控。尽快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相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保证会计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保障货币资金安全, 避免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发生;加强资产管理, 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职能控制
1.1 组织规划控制
控制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 是组织机构的相互控制。每个单位根据经济活动的不同需要而分设不同的部门和机构, 相互控制的要求必须体现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中。比如, 通过使各类经济业务的运行经过不同的部门, 从而保证相关部门间相互检查。针对每项经济业务的检查, 检查者不可以从属于被检查者, 以保证被检查的客观性, 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1.2 职务分离控制
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 事业单位要合理设置相关工作岗位, 明确职责权限, 形成相互制约机制。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倘若由同一个人担任, 既有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可能性, 又有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可能性的职务。也就是说, 对于不相容的职务, 倘若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 就很容易发生差错、舞弊等行为。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授权批准与检查、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等职务。比如说, 货币资金支付会计控制环节, 从货币资金支付的授权批准、支付实际办理、会计记录以及最后的稽核检查, 与该货币资金支付直接有关的业务经办等岗位不能一人多岗, 身兼数职, 必须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从本质上讲, 综合考虑授权岗位和执行岗位、执行岗位和审核岗位、保管岗位和记账岗位等岗位的分离是设置岗位时的重要影响因素。通过有效设置岗位, 促使各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审查、制衡。
1.3 授权批准控制
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要通过授权批准控制规定, 也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 使他们必须对自己的业务行为负责, 这样便可以加强工作的责任心。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表现在使所执行的每项经济业务都是要么经恰当授权, 要么经一般授权, 或者经特别授权。一般授权规定批准经济业务的标准条件, 特别授权包括的条件严格, 特别是对货币资金支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尤其是大额的货币资金支出应首先由领导集体研究审批, 以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审批人员应当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严格遵循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批准意见办理业务。而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权限审批的事项, 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及时的报告。
2 核算控制
2.1 货币资金控制
加强货币资金的控制管理应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度, 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其次, 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保证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合理规划货币资金收入、支出, 确保合法的凭据;明确现金的开支范围并严格执行, 对于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应当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 确保及时入账。再者, 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 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并定期核对银行账户,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 做到账实相符;加强票据、印章和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最后,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监查制度, 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加强内部审计。
2.2 实物财产控制
通常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时一次性列支报销, 导致大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都未做明细核算, 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加之资产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观念淡薄, 使得账无实有、账有实无的现象普遍存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 不仅是加强财物管理的重要制度, 也是加强会计核算控制的重要内容。通过财产清查, 可以确定财产物资实存数, 确保账实相符, 进一步查明不符的原因并明确责任。从而制定改进措施, 做到账实相符,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资产完整。
2.3 会计记录控制
通过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项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归集、分类、编报等工作的控制就是会计记录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 以科学合理分工、相互监督制约为原则;
(2) 按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
(3) 设计规范的凭证格式;
(4) 对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5) 确定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6) 合理设置账户, 登记会计账簿, 进行复式记账;
(7) 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编制、报送、保管财务会计报告;
(8) 明确凭证的装订和保管手续和责任。
3 监督控制
3.1 内部审计控制
内部审计不仅是强化内部会计监督的制度安排, 更是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比较熟悉本单位的经营情况, 这将有助于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 促进单位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所以, 各单位一定要重视内部审计工作, 配备专职内审人员,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人员职责等要有明确的规定。
3.2 外部监督控制
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督控制作用。一方面要发挥政府在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作用, 在管理者内部会计控制观念普遍淡薄的情况下, 应当依靠政府的权威性,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二是通过中介组织等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中介组织依据独立审计准则, 更加客观公正, 能及时发现有失“公允”及其他不当的会计行为, 对事业单位实施会计控制。
综上所述,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是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有利于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因此要综合各种措施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作者: 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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