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企业,还是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要让管理有效,必须做到责、权、利的统一。这句话一点错误没有,但离管理有效的期望,差的很远很远。
现实中,企业高级管理者、中层管理者经常焦虑于以下几个问题:能不能找到一种方法,拉大不同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能不能找到一种方法,让员工主动遵从规则,实现合规,做到无为而治┈┈。更有甚者,不管用什么方法,必须实现上级要求的一种输出格式┈┈
很多时候,企业的管理往往容易陷入“寻求方法”的谜团,却忽略了方法之上的那一层东西:思想逻辑与管理原则。他们才是决定方法能否有效的必要条件。
讨论这层东西,非常困难,因为这是一种隐形的知识,所以,我们会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去说明。
01.责权利常讲,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其真实内涵
在责权利的理解方面,企业与政府机构有本质的不同。
政府机构的职责,在于建立社会或某一领域共同遵从的规则,依据规则对社会有关成分实施监督,从而构建一种期望的秩序。他们履职的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企业是社会组织,需要在遵从政府规则、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创造价值,并承担社会赋予的责任。相对政府和社会来讲,企业是一个“私体”,履职的原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所以,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不违法但不符合社会道德标准。所以,我们才经常听到来自于国家领导人的声音:要坚持底线思维。
我们所讲的责权利统一,是基于企业整体向内的视角。
什么是“责任”呢?企业为了实现合法合规经营目标,需要做出整体规划、构建组织、明确责任。所有这些,都通过“管理”实现。
责任,体现为职责,职责的内容反映为“事儿”。责任通过“任务”体现出来,任务也有宏观与微观之分。我们常见的基于组织职责的表述,是一种宏观的笼统概述、中观意义上的任务描述。职责的主要作用,是为了界定组织的“责任”边界,但不同于实际运作过程中的“微观任务”,主要反映于流程中的活动。
这种特点,带来企业中经常出现几种现象:制度中经常见到“组织与职责”的再明确;企业治理结构中“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参加会议,成为各级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当一件新任务来临的时候,部门间开始扯皮┈┈
这些现象,都因“具体任务”不清晰所造成。也是我经常讲到的,制度有难以克服的本质缺陷;流程梳理与内控建设,需要做到“活动标准化”;手册的可理解、可执行度,应优于制度的原因。
要做到这一点,不是通过“书本”掌握显性知识所能解决,何况,这种获取方式,根本学不完。因为,内控建设基于流程,所以,必须基于实践的认知。
那什么是“权力”呢?企业中的权力,不同于政府机构的权力,是因“完成承担任务需要”而赋予的运作空间。权力的运用,只有在任务范围内有效。
所以,马斯克的特斯拉公司员工手册中写道:我们鼓励你和你的上司,每天不用太正式地就你的工作表现和目标进行探讨;你可以和你的经理沟通,你可以和埃隆.马斯克沟通——你可以和任何人沟通,而不需要其他人的许可。
那怎么理解中国企业中的“权力”呢?
中国企业,特别是央企,脱胎于计划经济下的“部委”,特别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官制文化”,影响深远。我们可以看到大型企业中的“处级、副局级、局级”等级别名称,甚至还会在一些职位后边专门加个旁注:享受正局级待遇,都属于官文化的传承。
但企业中的权力,不属于公权。相信,这种现象会逐步消亡,可能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决定于国家对企业的定位,以及企业对自身定位的清醒认识。
企业中的一个子组织,最小单元是岗位。为了更好地履行组织工作及责任,岗位之间形成了组织层级,即组织结构的形态,本质是该组织内部的一种“管理结构”,向上、向下构成责任与管理关系,表现为不同岗位的编制。
管理结构决定的组织最高管理者,其职责绝不等同于“所有任务”之和,他的责任有四个:一是做到管理理念的创新,通过方法呈现出来;二是组织做到与上级管理者、横向并行组织、下级单位职责范围内或纵向序列之间的协调与协作;三是为下属管理者提供完成任务的信息、方法、工具和人员;四是培养下一级管理者或员工。这个责任,决定了其权力发挥的空间。
现实中,并非所有管理者理解权力。我们也不能判断组织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好坏,但并不妨碍从“规律”角度做出判断型结论,无论是企业,还是企业中的子组织:
如果管理者与员工比例大于1,这个组织,大概率是一个低效的、高成本的官僚化组织;如果年度述职或总结中,所有组织、员工都是100%的计划完成率,这个组织的发展,大概率处于消极的保守状态。
怎么理解那些接近100%计划完成率的组织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呢?要么是世界排名第一的企业,但有点难;要么是一个垄断企业;要么是建立在高成本基础上所取得的成就。为什么呢?
因为缺乏追求。追求,必然呈现为不同组织之间“计划完成率”的差异,所以,这种组织的绩效管理,可能有存在的形式,但只能是“形式”。当然,也不能排除这个企业,是一个人人都绝对优秀,完全依靠“自控制”取得成功的企业。
为什么德鲁克说,管理者的管理幅度,一定要大于其能力可以辐射的范围,同时要建立高绩效标准呢?
大比例的管理者,必然把精力放在下属的具体任务上,而不同层级人员的关注点、责任性质不一样,很容易造成“任务不接地气”的问题,甚至会对下属履职形成不必要的干扰。
其次,因为一个拥有高绩效文化的企业,提出的绩效目标一定具有挑战性,而企业面对的外部、内部环境,相较计划之初,可能会发生变化;另外,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并非完全一致。高绩效追求,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所以,绩效衡量才有意义。
那什么是“利益”呢?利益主要表现为激励,但激励必须对应不提倡的内容。即每个有发展追求的企业,需要清晰地表达出两层意思:提倡什么,抵制什么?提倡结果的兑现方式是什么?抵制结果的兑现方式是什么?
相对责任来讲,利益的兑现方式并不完全一致。权力、利益都以“责任”为中心,因责任而产生。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是分层、分级的,而且重点体现于管理者,当然,也适用于所有员工。
我们经常讲到“三项制度改革”,无论是激励还是淘汰,淘汰比例更多指向的是管理者,激励更多偏重于贡献者,而且必须是动态的,是一种稳定的机制,而不是偶尔一次行动所能代表。
一个企业的管理有效性,最根本的基础,体现于诚信。离开这一基础,责权利的统一就会出现“滥用”现象,给员工带来压力,造成组织凝聚力不高、员工缺乏激情、组织环境沉闷、优秀员工主动选择离开的问题。这就是企业为什么将“价值观、企业文化”放到战略层级的原因。
02.与责权利对应的是制衡或牵制
如果我们把“责权利统一”视为一种管理坚持的原则,就需要找到与之相辅相成的另一面,从而取得平衡。平衡,是由制衡或牵制形成的,方法基于期望实现目标所形成的思想。
与责任对应的制衡是什么?是约束。我们经常听到的“权力约束”,指的是政府机构。企业中的约束,来自于“责任”,而不是权力。权力是一种“做事儿”必须拥有的空间,不能压缩责任者的做事儿空间。这就是我总提到“控制与灵活”,是一对背反效应的原因。
怎么理解约束呢?每一个管理者、员工都有完成承担任务的责任与义务,但这个责任是有范围的,只有对应到事儿,才能找到明确的“约束控制”和“灵活空间”。
这就是我总跟客户讲:可以把合规要求纳入到内控涉及到的流程,但不代表完成了合规管理的原因。因为,这些流程是零散的、割裂的、片段化的。做不到的,绝不瞎承诺;敢于承诺的,也真做不到。
譬如:一个企业的一把手,承担的责任之一,包括发现并使用“能人”的权力,客观讲,这个权力不能剥夺。现实中,企业往往会走两个极端:一个是完全剥夺企业一把手的选人用人权力,理由是“民主推选制”;另一个极端是,对一把手选人用人毫无限制,导致“一言堂”问题发生。所以,对应重大人事任命的责任是“一把手年度提名权的名额限制”,是特例,不能成为例行。
我们举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企业的一把手,本人可能并没有贪污,但为了争取企业获得订单,同意了下属请示的行贿做法,被追责后,本人觉得很冤枉,认为是“因公”所致,但确实违反了党纪,违反了反腐败法。如果从权力运用上,他是在行权,没有任何问题,但在“做事儿”上,忘掉了“责任”,而这个责任,属于“排它性责任”。
这就是合规管理为什么要建立岗位合规职责清单、纳入流程角色活动作业说明书的原因,指的是与事儿对应的“限制性、排它性职责”。因为,职责的特点需要有张力,而张力的存在,可能会“好心办坏事儿”,甚至违法违规。将这些限制性责任纳入岗位职责,是切断“违规风险因素”的方法。管理,考虑的永远是矛盾体的“两端平衡”。
与权力对应的制衡是什么?是竞争。
企业是一个创造价值的主体,竞争,可以反映在企业中的方方面面,是一种“引导”员工由私向公、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择优淘劣的有效方法。
员工之间,可以因承担的高绩效责任形成竞争、团队合作的关系;组织与组织之间,可以通过“内部商业规则”为主轴的竞争关系,从而控制成本;管理者可以形成“主动追求高绩效、强化自控力的动力”。内部必要的竞争,对企业百利而无一害,但为什么在不少企业中,悄悄地无影无踪了呢?
企业把自己当成了政府,在选人用人方面,以加强组织纯洁性为理由,倒退到了行政任命制的时代。但事实说明,领导也并不一定是100%的伯乐,千里马也并不一定真的那么纯洁。
在不少企业中,员工一旦踏上了管理者的职位,意味着拥有了“只上不下”的职位晋升之路,只有当发现了违法违纪问题的时候,才会触发下位的条件。人无压力必骄奢,人无追求,必随波逐流。
其次,当不合理的做法被刻意披上制度外衣的时候,就是权力失控的时候。曾见过一个企业,他的制度是这样设计的,只有下级具有副局级经历,才满足向上一级副局级职位晋升的条件。等同于闭着眼睛讲故事,直接切断了上下级之间的职业晋升通道,明显违背了用人的管理规律。
即使很多人提出意见,这样的制度也会拥有强大生存力,我开玩笑地称之为“牛一刀”。因为,这种做法,释放了权力发挥空间,明盒成了暗盒,会成就一批人,也会毁掉一群人。
怎么解决一些满足晋升条件的特殊需求呢?有办法,给个满足条件的称谓到下级单位挂职,但这种挂职不等同于实职,也不承担实质绩效责任,同时,也没有制定满足挂职条件的标准。经历过实践的人都知道,在陌生领域的管理岗位挂职一年,恐怕连业务链中的术语都搞不明白,这种做法有什么意义呢?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员工都看到了挂职的福利,当这种共性需求出现的时候,就有人管了,也意味着作用的消失。所以,一个优秀企业的价值观、文化、诚信体现在哪呢?体现在选人用人、体现在激励机制、体现在绩效管理上。有经验的人,看看制度就能做出判断。
与利益对应的制衡是什么?是考核。
我常讲一句话:人都是向私的,企业中不存在好人、坏人之分,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人,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人。如果大家留意过视频号,有个老师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认为这是谬误,关键在于领导。可见,他已经失去了对企业管理的信心,可能事情见多了,就会改变观点。
如果仔细看本文的前端,前提是诚信。只有诚信,才能出现引导员工积极向上的政策;只有诚信,才能有效利用每个人的“向私”本性,将“向私”引导到健康的“追求”上。发挥良性引导作用的最佳手段,就是公正、公平、透明的考核制度及结果应用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公正、公平、透明的考核及结果应用制度,并不一定让所有人满意,但不满意的,一定是没有追求的人。其实,每个员工都明白,绝对的公正、公平是没有的,但绝不意味着企业放弃向这一方向的努力。
利益,我们不再多讲,自然包括物质利益,还有涉及成就感、认同感、荣誉感、职位晋升的价值感等精神利益。后者的作用要远大于前者,因为,人的工作空间决定了一个结果:
每个人具有与周边获利、失利者的比较倾向,从而呈现为行动的动机。就好比一个企业,每个人都挣1万元,大家也觉得正常,企业效益不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一些工作敷衍的人,跟通过努力做出成绩的人一样都拿1万元,就可能会带动大家都向敷衍、懈怠的方向转变。通过少数人带动一群人“向好”很难,但通过少数人带动一群人“向坏”很简单。不甘于、不屑于这一趋势的人,只能选择主动离开。
03.统筹责、权、利与约束、竞争、考核的关系
责任、权力与利益,约束、竞争与考核并非孤立,需要系统设计。
考核只针对于业绩,对应的是业绩利益。管理者要保住已有职位、实现职位晋升,只有合法合规追求绩效。考核要强化结果利用,一是兑现业绩利益;二是制定透明的管理者、员工的激励与淘汰比例和执行标准,让管理者感受并向下传导压力。实现这一机制的前提,是“追求高绩效文化”,而不是年复一年的、无差别的100%计划完成率。因为,完美的执行力,根本就不存在业绩考核的必要性。
权力对应的是竞争,高职位的竞争,是能力、素质的综合。反映能力的,只有绩效,但并不妨碍“低绩效、高素质者”下位;反映职位权力条件的,是能力与素质的综合平衡,业绩是充分条件,包括素质在内的其他无法衡量的因素,只能是必要条件。
综合素质平衡的权力,在于坚持“从众不从贤”的原则。绩效是动态的,竞争也应该是动态的,从而形成良性的“择优淘劣”循环。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才能真正实现“三项制度改革”。
企业应客观对待具有“突出特质”优秀人才的横空出世,这类人非常难得,所以,要赋予一把手“识千里马”的责任;伯乐不能总沉溺于识千里马,所以,要给予有“约束”的责任。
对企业来讲,教化的必要性非常重要,但不能依靠教化而乐此不疲。规则是透明的,在充斥“私欲”的领域,只有被大多人接受的规则,才谈得上公正、公平;必须承认一个客观事实,对高级管理者,企业内部无法实行真正的监督,能够依赖的,只有合理的、透明的“与事儿相随的约束”规则,让行为接受团队成员的监督和提醒。
我特别欣赏那些真正世界一流企业的管理创新,处处体现着人性、自然、引导和必要的监督,当然也包括华为。
推荐大家一个案例,美国德胜公司在苏州设立的一个子公司——德胜洋楼。他们有公司对员工的承诺,也有员工真诚的回馈,而不是跟员工玩儿“零和”游戏,对企业开展合规管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找了些资料(来自于网络),与大家分享:
德胜公司的企业文化核心:诚实、勤劳、有爱心、不走捷径。
德胜的高层深信:制度只能对君子有效,对于小人,任何优良制度的威力都将大打折扣,或者是无效的。
德胜公司呼吁:做一个合格的员工,应努力使自己变成君子。
同时,德胜公司也首先以君子示人。比如:
不实行打卡制;
可以随时调休;
可以请长假去另外的公司闯荡,最长可达3年,保留工职和工龄;
对于试用期的职工做出特别提示——您正从一个农民转变为一名产业化工人,但转变的过程是痛苦的;
费用报销不必经过领导审批,签上自己的名字即可,涉及证人的,需加上证人的签字;
公司不能接受员工因办公事而自己垫钱(支付)的事情发生;
工人发现劳保用品、劳保设备欠缺或质量太差无法使用,可以拒绝工作,此间仍享受正常的上班待遇;
带病工作不仅不受表扬,而且可能受到相应处罚;
公司不认同职工冒着生命危险去抢救国家财产、集体和他人财产的价值观,奉行“生命第一”的原则;
公司对包括执行长在内的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实行强制休息法,强制休息期间享受休息补助,但不允许逛街或娱乐。
德胜公司有三种类似于宣誓、申明之类的做法,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文化与制度的关系:
(1)所有的员工都能够并且必须领取一本《德胜公司员工读本》,此手册的封二有一段话:“我将认真阅读这本手册内容,努力使自己成为德胜公司的合格员工,靠近君子,远离小人。”
下方要慎重签上自己的姓名。
(2)公司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时长不短于一小时的会议,会议重申职工守则、施工责任书、施工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和奖惩条例。
(3)员工财务报销前,必须认真聆听财务人员宣读一份《严肃提示——报销前的声明》,任何时候任何人的每一次报销都有这个程序。
《声明》内容如下:“您现在所报销的凭据,必须真实及符合《财务报销规则》,否则将成为您欺诈、违规甚至违法的证据,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并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个污点将伴随您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