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业务开展与内控规范协同发展的思路,针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内控制度不健全、科室职责不清等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预算单位将各环节岗位职责、流程步骤和关键控制要素细化、具体化。
明确责任主体 建风险管理台账
当前长治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采购需求编制水平低,履约验收内容、风险管控措施不明确等。针对这些问题长治市财政局加强了对采购需求形成过程的管理。
一方面,在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方面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具体包括:明确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归口管理部门等主体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议事、协调、决策、执行、监督责任。另一方面,要求主管预算单位及采购人加强对采购需求风险防控,包括法律风险、廉政风险、舆情风险。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认真梳理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事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制度规则、风险事项等台账。
聚焦关键节点 细化工作流程
长治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应紧抓制定采购需求的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接到《通知》后,我们着手细化工作流程,从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到文件编制,到审查再到确认与调整环节,聚焦每一个关键节点。”长治市某单位采购专员介绍。
具体来讲,制定采购需求应重点把握提出采购需求、审查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调整四个环节。在提出采购需求阶段,建立一般审核程序,重点对需要审查的事项进行审核。在审查采购需求阶段,归口管理部门(需求审查组)负责组织需求审查,可以委托未参与采购需求编制的,且具备审查能力的专家、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需求审查。业务需求部门负责组织履行决策程序,确定采购需求,主要审核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审查,审查内容是否齐全。在后续开展的采购活动过程中需要调整的,由业务需求部门调整后,组织履行决策程序,涉及主体关键性内容的调整,建议结合项目情况采取领导小组、行政办公会或者党委(组)会议等方式决策。
可衡量可比较 推进标准化建设
采购文件是采购需求的核心部分,相当于整个采购项目的“纲”。长治市财政局加快推进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要求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协作发力。
市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围绕集中采购项目实施,细化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需求标准化模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本部门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体系。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第三方机构也积极参与建设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充分借助“互联网+采购”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采购需求指标数据化、可衡量、可比较,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
采购人扎实推进四库建设,即货物(服务)技术标准库、货物(服务)库、咨询专家(机构)库、标准采购文件库,为高质量开展采购需求管理提供基础保障。目前,长治市已基本建立了新型采购人制度,基本实现内控制度建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