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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所有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公司应披露内控报告

2023-10-17 08: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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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推动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 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合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科学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目前尚未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上市公司,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通知》提出,各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每年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目前尚未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应自披露公司2024年年报开始,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外,《通知》发布当年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上市的公司,最迟应在披露上市后下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知》发布次年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上市的公司,应在披露上市当年度的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