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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几点思考

2023-03-22 14: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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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因此更应认清自身重要职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建“大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实现自身长远发展。

一、“大监督”体系的含义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大监督”体系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明确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经营监督等业务职能分管工作和目标,确保各类监督工作的无缝衔接与有效合作,将监督工作细化到管理全过程。

第二,“大监督”体系始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守职责定位,实现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工作有机衔接,实现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深度融合,实现“企业经营安全、干部履职安全”的总目标。

第三,“大监督”体系要坚持形成合力,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各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发挥各部门监督主观能动性,有效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将监督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各环节,确保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

二、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意义

1.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新时代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针对国有企业监督力量分散、监管不力等问题,习总书记指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要把握监督重点、融合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构建“大监督”体系,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创新、从构建体系上入手、从增强合力上发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实现党内监督与法人治理结构监督的有机统一。

2.构建“大监督”体系是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防范风险的需要

由于监督力量和监督职能分散,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大多体现为事后监督,即出了问题后才组织调查处理,最终总会造成一定损失。通过构建“大监督”体系,各职能部门定期交流分析有关信息,将监督执行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可以及早发现违规苗头性问题,提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实现事前监督,及时纠偏整改,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构建“大监督”体系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战略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廉洁风险等也不断加大。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风险都会转变为损失,损害企业良好市场形象。因此,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内外部环境,做好企业内部自身的监督就尤其重要。而国有企业庞大的企业规模、复杂的经营业务、广泛的管理幅度,必须有足够的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率才能实施有效监督,构建“大监督”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

三、构建“大监督”体系策略

1.完善组织体制,贯通各类监督

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牵头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监督组织协调机构——内部监督委员会,统筹党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法律、安全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各类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统一行使党内监督和对生产经营管理的监督职能,担负起全面监督的职责,发挥监督指挥中枢作用,统筹协调各类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党内监督、业务监督、经营监督的全覆盖,提高监督效率,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在监督委员会统一部署下,成立由不同监督主体组成的分委会,比如纪律作风监督、巡察监督、审计内控监督、干部人事监督、工会民主监督等分委会,多形式不定期开展党务监督,业务监督,逐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业务沟通和协调,搭建监督成果共享机制、意见反馈机制的统一有效平台,建立各监督主体间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协商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有机闭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监督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会前由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各监督部门信息,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上交流沟通,相互交换意见,共同分析、集思广益,既保证了监督力量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又实现了以联席会议通过民主集中以及共同商议形成决议的权威性,有利于监督工作整体推进。

3.建立监督成效考核

高度重视监督成效考核工作,树立从严监督的导向。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要求、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等内容,针对监督主体是否履行监督职责、被监督对象是否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等内容,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上下互评和群众公评相结合的多维度考评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4.强化“大监督”人才队伍建设

国有企业监督机构应结合实际选准配强专职监督人员队伍,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要重视监督人员的培养,健全定期教育培训制度,以思想信念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党内规章制度、企业内控管理规定等内容为重点,采取培训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创造条件选送监督骨干参与专案调查,将学习实践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完善激励机制,在干部任用、评先评优上对监督干部给予政策倾斜,建立监督干部后备人才库,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应不断整合企业内各项资源,实行协同联动,提升监督效率、管理水平以及赢利能力,构建综合性的 “大监督”体系,加大国有企业监督力度,规避生产和经营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不断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全面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附:某公司“大风控大监督”工作推进会

11月17日,中铁十一局在汉召开“大风控”“大监督”工作推进会,部署落实构建和完善“大风控”“大监督”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铁十一局党委书记、董事长何义斌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经理陈志明主持会议,发展规划部、审计部分别对“大风控”“大监督”体系进行解读。

会议强调,加快构建以法律管控为主的风险管控体系和以审计为主的监督评价追责体系,形成“大风控”“大监督”协同工作的机制和体系,是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企业管控的内在需要,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防范企业管控风险,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大风控”体系是以法律管控为主,重在预防和过程管控,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工作协同、资源整合和同防共治,建立“层级分明、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重点突出、有效防范”的预控体系和“环环相扣、闭环落实”的执行体系,坚决遏制风险增量,有效化解风险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大监督”重在整合职能监督和专职监督资源,由审计监督归口牵头,对企业经营管理及投资等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的监督,要聚焦中心工作、明确监督内容,聚焦深度融合、形成监督合力,聚焦合规高效,提升监督成效。“大风控”和“大监督”是企业治理体系的一体两翼,要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相互提示、相互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和系统力量,切实提升企业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集团上下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谋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大风控”“大监督”体系的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抓好建章立制、抓好责任落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真抓实做、久久为功,全力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中铁十一局在汉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总部部门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在汉子分公司主管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还在各子分公司、区域经营指挥部、直管项目经理部设置分会场,并通过铁建通在线云会议进行现场直播。

来源:“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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