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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采购中心:构建“3+3+1”内控体系 防范履职风险

2024-03-19 0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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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全面实施以“职能管理+需求管理+采购执行+履约验收+评审专家+供应商”六位一体的海关政府采购内部监督制约机制“2.0”版本建设,推动采购中心内控管理提质增效,防范风险再上台阶,有力促进海关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合法合规,切实为“智慧海关”建设、智关强国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物资装备保障。

强化问题导向 聚焦关键环节

一是开展答复质疑“一事双析”工作。采购中心既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资料及评审现场录音录像分析质疑事项是否成立,又通过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全方位全链条分析是否存在制度、程序、管理、廉政等方面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整改完善。二是做好潜在风险研判,积极发挥风险研判小组作用,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防范和应对潜在的政府采购风险。三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和评标现场管理。对于重大、敏感的采购项目,采购中心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抽取范围,必要时抽取京外专家及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避免出现特定领域专家“代言”风险。

强化规范建设 聚焦制度保障

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采购中心全面评估和防范履职风险,进一步扎紧防范风险的制度“篱笆”,目前已制定业务操作规范和工作指引6项,采购范本14份。同时,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制度“废改立”工作,今年已制定规章制度6项,修订完善1项,废止1项。二是推进内控建设体系化,构建“3+3+1”内控体系。其中,“3”是“三张清单”,即《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海关政府采购禁止性事项清单》《采购中心评审环节风险预警提示清单》;“3”是“三个守则”,即《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与评审委员会交往守则》《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与检测机构人员交往守则》《海关采购人代表工作守则》;“1”是“一个工作法”,即《质疑投诉“一事双析”工作方法》。三是抓好重点风险事项清单建设。采购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配合有关司局修订完善采购管理领域内控节点岗位落实清单,共排查日常风险点122个。

强化信息化构建 聚焦数字赋能

一是加快完善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该措施从空间上切断供应商与评审专家联系,有效防范“围标串标”;各环节流程处处留痕,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开标“不见面”、投标“零跑腿”,降低采购活动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信息化服务保障防范风险的效率和效益。二是建立“互联网+风险预警”机制。该措施将采购各流程环节要素、制(修)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内容以参数形式智能嵌入到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中,对“不合法规、不合逻辑、不合情理”问题及需要注意事项自动识别、自动预警,及时提醒关注并处理,实现全部采购行为“进系统、标准化、留痕迹、可追溯”。三是加快数字证书(CA)跨区域兼容互认。采购中心与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达成互认初步意向,共同签署互认战略合作意向书,切实降低供应商CA办理、续费的制度性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实现政府采购互联互通。